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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员和警察公务员委员会

消防员和警察公务员委员会

消防员和警察公务员委员会(FFPOCSC) 的目的是确保消防和警察部门高效运作,由不受政治影响、拥有公务员永久任职资格的能干人员组成。委员会根据这一目的管理第 143 章中的公务员制度。州公务员法 (第 143 章) 适用于人口超过 10,000、有薪消防和/或警察部门、以及通过选举获得公民批准采用公务员制度的城市。该市于 1987 年投票决定为警察和消防部门采用公务员制度。委员会制定、通过和执行必要的规则以执行法律意图。

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,任期交错,每届三年。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的人必须品行良好、是美国公民、在圣安东尼奥市居住三年以上、年龄超过 25 岁,并且在过去三年内未担任过公职。委员会成员由市长任命,并经市议会批准。委员最多可连任三届,每届三年,如需延长任期,需经市议会 2/3 多数批准。

该委员会每月第二个星期一举行例会。委员会也可能召开特别会议,以处理晋升考试申诉、消防和警察部门申请人的申诉,或消防和警察制服人员的纪律处分申诉等事宜。

联络人:莎拉·比尔格 - 210-207-87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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